10/15/06

自己來!

警告: 血腥!暴力也是自己對自己的暴力。

[自己來!]有次在美國手多多﹐某夜在書臺執著短刀也不記得雕什麼。正用力處﹐物料一滑手﹐已知自己又闖出禍來。左手食指第一指節割了道接近2cm 的傷口﹐還割得頗深﹐幾近及骨。像其他傷口一樣﹐如果不是動脈﹐血不是會像做戲般一割即噴的﹐是會開始時慢滲﹐再越流越多﹐再湧著出來。慌了兩秒﹐還是先停血好﹐沖沖水便找藥棉按緊﹐再把手舉高。夜晚兩點幾﹐又求助無門﹐再想想﹐醫院費用昂貴﹐有次看看咳也收了百幾蚊美金﹐如過入急症室﹐分分鐘三﹑四千蚊港紙。頭也昏了一昏﹐便坐下繼續止血。前前後後搞了半個鐘﹐還想著究竟還有誰可救救自己﹐看見血亦稍為止了﹐想了幾分鐘 - 手指﹑銀紙﹑血止﹑手指......再看看傷口﹐膽粗粗﹐想了想﹐硬起頭皮便自己來﹐先用清水沖﹐然後拿起消毒火酒沖沖傷口(十指疼歸心﹐那刻也痛到唔知乜叫痛)﹐再用火酒浸了挑出最幼的縫衣針和一段黑線﹐便由一端起刺入表皮下。做手術用的封針是曲的﹐而且通常醫生縫針也挑得入點。我既怕痛也怕感染﹐決定只挑到表皮epidermal layer底下﹐得一隻手﹐便用口咬著和右手一針一針的縫﹐不時又再以火酒清理一下。 封了七針﹐整整齊齊﹐總算血也停了﹐用火酒再淋了淋﹐搽過消毒劑(Polysporin)﹐也失了不少血﹐喝了杯鮮奶﹐也昏昏的睡去。跟著幾天便是消毒﹐搽藥。過了幾天﹐也給個朋友的媽看過(專業護士)﹐哈﹐還給誇了針工整細﹐說比某些醫生的還要仔細。事後覺得得意﹐但發生時還是驚心動魄。過了約一月便拔下線﹐現下可埋口埋得很好﹐淡淡的一行白痕﹐又留下多個故事。很多人聽過後瞠目結舌﹐話我癲或大膽﹐這所謂勇氣我寧可無福消受。

[英雄﹑自我意識]這卻是我領悟到世間無所謂英雄唔英雄﹐不是比人強﹐而是面對困難的時候﹐在沒轉彎餘地的時候﹐執著幹著自己當時覺得對﹐覺得唯一能做的事﹐因此英雄做時勢﹐時勢亦做英雄。很多事不是想不想做的問題﹐而是在沒選擇下怎樣面對的問題。曾經聽過(註明:是聽回來的)廚房有人切傷手﹐居然一下把傷口窒落爐板上﹐把傷口血肉燒得焦合﹐繼續上班...真的難以想像﹐可能是當過兵罷? 人可完全喪失對自己的關懷﹐到底在沒有個體意識的情況下活著﹐那生命的延續是否還能找出意義? 也不在此話題引伸下去了﹐卻值得人去想想。我討厭規律﹐任何體制下的監管﹐也局限著人性﹐沒規律卻是混亂﹐是個沒答案﹑沒平衡的死結。兵者﹐必先用奇﹐奇兵有異於仁義﹐隨了滅敵﹐更要先洗滅掉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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