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07

書局騷動

上星期六在間書局打書齋﹐突然附近聽見個廿來三十歲的肥仔和個約五十嘅呀伯吵起上來。原來個肥仔把腳轎起﹐在旁的呀伯又唔抵得便吵起上來。一個就罵另一個腳臭﹐個肥仔就話佢有著襪點會臭。跟著呀伯就罵無禮貌不是中國人﹐另一個又指出個呀伯拿了十幾本書放在凳上好不霸道﹐越扯越遠。當中又有個小流氓在挑撥兩人打交﹐情況也失控了一會。在香港﹐結果當然是惡人得勝﹐那中年人得意的繼續蹺腳﹐老伯恙恙的罵兩句﹐走兩步﹐罵了會才離開。說實﹐我有足夠的空間﹐也可能會蹺起腳做大少爺﹐但既然人多擠逼﹐有得坐便應坐得好好的。一隻手兒拍不響﹐誰是誰非﹐也不想過於置評。在泰國﹐只要用腳向著人就是無禮﹐我偏向認為那年輕的錯在先。讀多少年書﹐一點點禮貌﹐一點點忍讓也學不來﹐不如索性不要看書﹐當然他所看的﹐是現今的暢銷書﹐哈﹐可能我下意識已做了批判。

4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純個人想法,就算老人家再無理,作為年青人的也該讓一下..

道士 said...

的確﹐我不喜歡太多餘的禮貌(例如我呀媽和些呀姨爭比錢爭都好似打交咁﹐嘻﹐同我爭的人一定贏﹐我索性老實不客氣了)﹐不過如果別人覺得空間被侵犯﹐就應該考慮當時環境。隔幾米遠可能真係睬佢都傻﹐但以當時環境﹐我覺得個呀伯的要求一點也不過份。但那後生的面不改容﹐繼續堅持要驍腳﹐寧願當眾對罵﹐還可真是一個人版。

.bwd. said...

就是這些人令我覺得每天踏出家門是件苦差。

我覺得倉海君的方法好, 對著一個賤人, 要大聲的叫他賤人。

但許多賤人是連話也不懂聽的。

舒爾賽 said...

其實我作為一個賤人,你鬧我賤人,我都會當聽唔到。呢種情況最好一係打佢一拳,然後急逃,一係自己行埋一邊。不過我睇的書,通常係無人去果d地方,所以通常係我蹺腳。所以呢d就會變成各家自蹺對臭腳,不理他人會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