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忍受﹑難受
前天外出﹐在巴士上經過灣仔﹐過了警署幾條街﹐從上層看到街邊有個送貨赤著上身﹑搭住條毛巾嘅肥呀伯﹐倚在貨上坐﹐見他的眼光隨著一個剛出大廈的少女﹐目不轉睛﹑垂涎欲滴般看著牛仔短裙下的雙腿。過多幾個街口﹐我見坐我前面個四十鬆嘅四眼佬側目注視﹐擰晒頭咁望條街﹐隨他的目光看過去﹐是個穿了灰色短裙﹑化了過濃艷妝的少女(其實一般香港女性的complexion﹐也不適合化藍色的妝)。人﹐自小便會被灌輸審美的標準﹐要去界定美或不美﹐或多或少﹐也是由能夠接觸什麼而影響。我印像之中﹐自己人生中第一次對「美」這種價值觀有清淅記憶/感覺/判斷是剛剛讀幼稚園﹐當時有幅貓的圖畫要回家填顏色﹐我好像拿起鮮艷的紅色就想油﹐那時母親提議了藍色不是更好嗎? 又印了兩幅﹐劃了不同的顏色﹐給我比較﹐那時﹐是種突然的喜悅﹐想﹐說﹐真美﹔可能因此﹐也較愛藍。
在金鐘高等法院下了車﹐然後就轉乘地鐵到銅鑼灣﹐一落到地鐵站內﹐就見個瘋漢在大堂橫過﹐雖然最少也有五米距離﹐但是鼻子還是拾了他走過的氣味痕跡﹐令人厭惡的油垢﹑尿齷味﹐想起篇舊文。講真莫說接納﹐接近我也是不敢的﹐對住這類"神人"﹐就唯有敬而遠之。說開話來﹐他可對社會做成的傷害﹐也不過幾米範圍﹐遠遠比一兩個白痴高官的少。雖然搭地鐵僅僅短短的兩個站﹐不過入到車廂後﹐又有個基督徒用他的手提通話為我提供娛樂﹐大意大概是: 他打了個電話給個女性﹐又話他們的對話是屬靈的恩賜(擺明就溝女啦!)。跟著又用尖聲刺耳的八婆口吻﹐在說人長短﹐我臨落車時﹐聽了句精警到爆嘅評語: 「其實呀﹐有好多同事呀﹐成日講埋晒的無聊嘢﹐唔係淨係無聊咁簡單㗎。其實佢哋唔知咋﹐佢哋講嘅嘢係好多負面嘅訊息㗎。我都稔﹐唔好以為無聊就無害先得㗎﹐因為佢哋D 負面訊息已經好似針咁﹐係咁插埋來﹐傷害住我哋嘅屬靈...」我瞟了他一眼便下車﹐對他笑了一下﹐自己心想﹐原來現在的所謂信了教﹐個人心靈的純潔﹐是要由攻擊他人開始﹐難怪社會越來越不能包容了。
3 comments:
正!轉貼啦唔該!
笑到氣咳!!!
驚唔驚寫埋啲咁嘅嘢,連帶也”傷害”了讀者的”屬靈”(查實係咩來嘅):)
倉:連下篇一起。
birgit: 謝! 只不過是spiritual 嘅中文fancy term 卦。可參閱這篇:four spiritual la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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