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07

最後五分鐘的脈博(下)

短篇驚慄 如有類同 實孰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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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同你離婚!」那婦人激動的叫喊著。

啪! 很清脆的一聲﹐承東給淑芬打了個耳刮子。雖說有留七分力﹐但是淑芬臉上還留下了兩三行微紅的指痕。見妻子呆呆的不作聲﹐自己的怒火化作無限歉意和羞愧﹐雙腿一軟﹐坐了在沙發上﹐覺得自己很失敗﹐甚至很討厭自己。自己是從何時開始變成現在這樣子? 側頭看見鏡中的自己﹐是自己嗎? 那個肚腩是從何時開始寄生在這軀殼上? 自己會是這麼沒出色打女人的男人嗎?

雙方也低下頭﹐不敢正視對方﹐大家也沒有作聲﹐心底雖是內疚得不得了﹐但是一個字也沒有說出口。其實可能只要其中一方面開口﹐事情便可能好一些﹐便會有轉機﹐大家的心﹐還是愛著對方的吧﹐是嗎?

我還愛她嗎?

像自己這麼可憎的男人﹐還該有人愛嗎? 寧靜。夕陽慢慢的下了山﹐但是兩人中也沒有一個肯站起來開燈﹐又坐到入夜﹐越來越暗﹐越來越暗… 隔著的飯桌越拉越長﹐距離一直把他們拖開﹐各有各跌入心底中的深淵。

是的﹐不是嗎? 剛剛好像還好好的在蔡牧師家裡飲茶﹐是他說記得起件事﹐請了自己過來﹐那麼我現在在那裡呢? 心房突然間給隻無形的手抓得緊緊的﹐那種不安﹐承東很想叫喊﹐是個惡夢﹐這一定是個惡夢。但為什麼盡力叫也沒發出半點聲音?

他應該知道的。他媽的﹐他應該知道的。他其實一早已經知道的。一個牧師在九龍塘住一棟樓﹐又聚集一大堆無家可歸的少年﹐是應該知道的。雲南的麻織裝飾﹐太多的線索﹐每一樣事頓變成蛛絲螞跡﹐但是卻沒有一刻相信過自己的直覺﹐沒有證據的事怎可以相信? 而且也太過荒謬了罷? 剛才牧師說要打個電話﹐叫他等等﹐說要行開一下﹐自己還在讀桌面上的一本小冊子﹐也是上星期的崇拜節目表吧? 自己當時正在看到印在篇末的一首詩: 

「喪失首先的亞當,刺入魂與靈,
晨星的真光,剖開骨髓,顯露原罪惡根。
愛充滿了這祭壇,真假淨化已簸完,
平原的枯骨筋肉接成肢體,舊造從此再無生機活力,
信心將扎根,交托要倚靠,重生生命肉身成道
真正喜和樂,連結天上人間,聚集歸為一體,
喪失罪惡的靈魂,新造成靈體,與神合而為一。
十字架上,挂我情理,與主同死同埋葬,
歷經三日,等候定時,肉身成道。
重入世善遍滿了全大地,人類不再有仇敵,
所定的結局表明拆毀完畢,世界從此再無罪惡根基。
錫安是標竿,全能以善勝惡,透明心思意念,
成了世界為靈界,靈界為世界,兩界道歸為一體。」
《默示靈歌: 道歸一體﹐86年聖誕獻詩》

之後呢? 之後好像什麼也沒有了﹐那麼現在在什麼地方?

其實承東也是知道的﹐但是卻不想承認。

只想拖延著﹐只想拒絕現實的來臨﹐那種恐懼充滿了身體的每個細胞。

承東眼睛結果也睜得大大的﹐看見的是卻蔡牧師的面孔湊了過來﹐心頭又是一震﹐口仍然發不出聲﹐只聽到蔡智深在說話: 『世界是羈押人類靈魂的一所大監獄,全人類都在撒但的權勢下被弄瞎了心眼,使人的心充滿了罪惡。人與人﹐也變得在罪惡之中交往﹐每個人就像在生活的牢籠之中。人自從亞當開始背叛了「神道之約」,就因為罪才進入世界,人也因為這樣有了惡的習性和本能,構成罪惡行為﹐其它的罪都只是惡的具體表現而已。人若要得著基督的拯救,必須通過信而稱義的方法,所謂「信」就是從此順服神﹐是一種誠實和心靈的表白。信是稱義的唯一管道。』

很明顯眼前的人根本不是在對自己說話﹐只見他繼續說:『耶穌把罪人從「牢門」救出,然後才能以真道帶進重生的「義門」。這個過程可以分為「改」和「變」兩個部分。「改」所指是耶穌第一個身份以神新約中保的名義,進入世界的監牢,拯救背約的罪人,體現罪人「因信稱義」﹔「變」是指耶穌的第二個身份,是以神新約真道的名義,敞開生命的義門,重生稱義的義人,見証義人「必因信得生」。經過如此改變的人,就好像從惡狼變為羔羊般。人從始至終都要以信為基礎,是本於信以致於信,教條代替不到信心,守教條的人是虛假的,像披著羊皮的狼一樣,以外表的善遮掩內在的惡。因此要清洗罪﹐就要從內面開始﹐把罪行清洗後﹐就像新的亞當一樣。』

蔡智深眼也沒眨一下﹐平平靜靜﹐就像在傳道一樣。現實的歸來﹐接受來得比承東自己想像中快。當然不是那堆廢話﹐卻是眼前的斷肢的的確確就是自己的手腳。如果是個惡夢﹐現在就是蘇醒的最好時間﹐承東大力的掙扎著﹐明明手腳也在動﹐但是自己一點也沒有移動。

「殊﹐殊~~ 放鬆。」

輕飄飄的﹐見蔡智深用把鋸子在自己下巴幌動﹐喉頭有點像哽了魚骨般﹐沙沙的聲音在他的腦海中來回震動。

蔡智深的兩眼只是灰灰的兩點向前直望﹐自言自語的繼續說:「唔洗擔心呀﹐承東。人哋唔明﹐不過我知你一定明白嘅。我既然身為神嘅使者﹐就有責任去拯救迷途中嘅羔羊。只要你信﹐你就必定得救﹐祈禱就是最大的力量。你放鬆點﹐很快就會可以上天堂﹐到時和天父﹐家人﹐永遠都會開開心心。神會解決你嘅問題﹐會赦免你的罪過。你悔過﹐你有信心﹐你就會得到祝福……」

承東沒有想像過這刻其實原來也不過如此﹐如果可以的﹐他反而有點想笑﹐想嚎吼出心內覺得現實對他的諷刺﹐原來每天在煩惱著的問題到最終一樣也不需要去面對﹐而忽略了以為無關痛癢的工作問題反成為最後的要面對的問題。

為什麼是自己?

這幾分鐘在心內就有如七﹑八個鐘﹐腦海浮現的事物影像卻比過往的二十多年每天親眼所見來得清淅真實﹐想透的事比過往五﹑六年多。這刻他沒感覺到驚慌﹐也沒感覺得到疼楚﹐反而是失落﹑是可惜﹑是後悔… 淑芬﹑俊謙﹐我愛你們……

對眼前蔡智深這類人﹐本來只覺世間上又怎能有這種人渣存在﹐不過這刻他肯定自己那份感覺不是怨恨﹐卻是有種無奈﹐又有點可憐﹐這種人口中說的是愛﹐內心卻是充滿了憎恨﹐生存站在光明﹐也掩沒不了內心扭曲的黑暗﹑對擁有權力的慾望。

咦﹐還感覺得到的是有一絲失望﹐是對人性的失望﹐還是對喪失以後的可惜? 承東也搞不清楚自己﹐同情的也不知是自己﹐還是個毀滅自己的動作帶來的結局﹐甚至可能同情的﹐是其他得不到解脫的生命。

很疲累﹐視線又突然很快的閃過﹐看到的影像突然只變成幾對腳﹐四週的影像仍在滾動﹐有些類似「咪郁!」﹑「舉高雙手! 」﹑「要幫手嗎?」的聲音很慢很亂的仍從耳朵擠了過來﹐停在面前的是兩個肢離破碎的身體﹐是屬於個女人和男孩的罷﹐但這次承東對眼前這影像也沒有感覺﹐他知到該完結了。

因為無論世界日後後如何發展﹐也不會跟他有任何聯繫﹐顏色一絲一縷的被現實抽走﹐於是承東也用最後的一點神經﹐決定把兩眼合上。在黑暗中又見到零碎的光點聚合﹐見到了淑芬抱著俊謙走到面前﹐本來想講一大堆想道歉的說話﹐在這刻卻就只化作一個內疚的眼神﹐淑芬對著他綻放出那種熟識的﹑了解的微笑﹐大家也不需要說話﹐兒子也在快樂燦爛的嘻哈﹐一家人擁抱在一起﹐感到無比的幸福﹑溫暖﹐向著光明走。呀! 明天﹐明天﹐睡醒過來﹐明天就會更好。

承東自然也看不到隔鄰雪房內六十個神的兒女﹐整整齊齊﹐如果不是當中三個有糾纏不清關係的少年被流放﹐相信教堂中的地下室﹐不久又要擴建了。

7/27/07

最後五分鐘的脈博(中)

短篇京栗 如有鋁銅 實孰烤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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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芬! 」

承東輕輕叫道﹐只見眼前出現的景像叫人震撼﹐淑芬穿上全身白色的婚紗﹐承東不自覺的從眼角滴下了感動的淚﹐實在是太美麗了﹐美得又點難以令人相信世界可以有這樣的幸福﹐美得就算天空撕烈他也不會覺得驚奇。自己的心跳又開始跳得急促﹐面脥有點像燒了起來﹐隨著妻子家門外轉了個彎﹐一幌便轉了入酒店的角落﹐但是承東沒有留意到﹐只見前面妻子越來越快﹐離自己越來越遠﹐明明她在行﹐自己在走﹐還是偏偏落後了七﹑八個身位﹐轉了個角﹐就像更加落後得遠﹐承東額頭冒了兩滴汗﹐為什麼這麼不安?

妻子進了前面新娘房﹐承東衝了進去﹐白色的房間﹐一個全白的房間。

一個白色衣服的男人和自己說話﹐聽不清楚﹐也沒有問﹐因為跟著的那句﹐卻是清清楚楚的: 「恭喜你﹐你太太生咗個男仔。」

睡在後面床上的﹐不就是淑芬嗎?

見她頭髮還是濕濕的﹐抱著個既醜陋又滿面皺紋的小東西。承東還是拋下了工作趕過來的﹐這小子早了成個月便鑽了出來﹐可真嚇死老子了。心想﹐這百厭仔日後一定激死我﹐心裡雖然不停的罵﹐但看到小手小腳﹐心內軟化得溶了﹐腳下也有點變得輕浮﹐要找張椅子坐下。

一坐下來﹐妻子緊緊找著承東的手臂。

心內那種擔憂又霹霹噗噗亂敲﹐前日謙仔兩歲生日還健健康康﹐但今天就突然發燒燒得這樣利害﹐燒到一百零二度半。雖然急症實的主診醫生說不用擔心﹐但是內心一點也沒平靜過來﹐就這樣﹐他和淑芬就在醫院的走廊坐了一夜﹐兩個也沒有睡﹐心裡的擔憂緊緊的繫在一起﹐十指緊扣。承東閉上了眼。

第一受害者﹐失學失業﹐終日也在外流連﹐又沒有什麼背景可言﹐可以找的線索等如零。從第二受害者李廣益的手上﹐來來去去也是工作和中學的同學﹐當中沒有任何得著。過了兩個多月﹐李氏死者的母親在他的日記中找到張名片﹐便交到承東的手上。其實名片的人﹐身份也沒有值得懷疑的地方﹐是九龍塘一個教會的牧師。不過既然知道死者生前有聯絡過這間教會﹐也會循手續去問問﹐不過這種無頭公案﹐通常也會是這樣在文件櫃底不了了之。

蔡智深牧師說道:「在我們這裡出出入入的青少年﹐個個都好乖﹐都係神嘅兒女。講真﹐咁多人前來崇拜﹐一時三刻間﹐我真係唔知你講緊嘅係邊個?」

「一點印像都沒有嗎? 我在外面和個少年交談過﹐他說你曾經和兩個人在禮堂爭執過﹐沒有這件事嗎?」

承東發誓有半秒見到蔡牧師的面目陰森得恐怖﹐不過再看﹐只見他有點不滿般皺一皺眉頭。「我們這裡曾經有過個洪常康﹐不過後來因為他的性取向﹐曾經威脅過教會﹐當時也有很多人可以作證的。我不過趕了他們出教會罷。我相信和這件事沒有半點關係。」其實承東本身對這種人也沒怎麼歧視不歧視﹐反正做他們這行﹐有什麼人未見過? 沒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不過為了敷衍一下牧師﹐也循例「係﹑係」的應對著。

一直再問﹐也沒有什麼。「多謝你了。如果想起什麼有用的資料﹐就可以打這個電話給我。」承東來之前沒抱過任何希望﹐只不過循例說說。

這夜的心情很壞﹐離開蔡牧師的家裡天色也變得暗了﹐承東不想回家﹐於是約了幾個同事出來喝酒﹐橫豎明天也不用上班。在相熟的酒吧對飲﹐連附近橫頭也有兩三個伙記來湊熱鬧﹐大家盡情的喝﹐心裡也不想什麼﹐就是有點想揍那唱歌唱得全部走晒音的同事。喝多兩杯﹐記不得如何入了酒店﹐記不得如何睡了在床上﹐也記不得身邊這女人的名字﹐只知腦袋快被撕裂。

淑芬的面目為何可以這樣猙獰?

她整天就躲在家裡﹐又有什麼好怨的﹐她怎明白自己做工辛苦﹐需要靜下來歇一歇? 兒子總是吵吵鬧鬧的﹐沒一刻停下來﹐她不好好的管教兒子﹐卻在管我老子﹐真的太豈有此理了。

承東心想﹐就是嘛﹐真的太過份了。
承東心想﹐真的不講道理。
承東心想﹐不能好好的體諒我嗎?

而且也不是什麼大件事﹐不過賭輸了場波﹐車仔做膽﹐又點估到會咁倒霉黑仔㗎? 也不過只是萬幾銀﹐下次只要多點運氣就可一鋪翻本﹐還有什麼好吵好噪的? 上次贏廿幾萬﹐還不是好好的風光了一會嗎? 淑芬那個什麼飛甩雞毛手袋﹐又不是靠我的好眼光才買到嗎?

承東覺得很冤屈﹐很受氣﹐也不知為何會覺得這麼憤怒﹐怒得星星也冒了出來。氣得想躺下來﹐睡一睡罷。睡醒就會覺得好一點。醒來世界就會好一點。睡過後總是好一點。

洪常康﹐二十二歲﹐檔案中的指模和棺板的不完全指模得到相當程度吻合。雖然沒有結論﹐不過在有新的線索之前﹐他就成為了頭號的通緝犯。在調查當中﹐發覺原來這洪常康也已經人間蒸發了好幾個月。他和家人的關係不好﹐五﹑六年前就搬了出來一個人獨居﹐在工作也是十分孤立﹐知道他事情的人不多﹐因為做的只是散工﹐不見一陣就被人遺忘了有這個人存在過。

承東也想﹐如過一個人﹐沒有親人﹐沒有朋友﹐就算存在與否﹐也影響不到社會的繼續運作﹐這個人﹐可以算是生存著嗎? 電台前陣子﹐不是宣佈了像常康這類人﹐好像連人權也可被削嗎。不過講真﹐這類人﹐生活怎樣﹐關自己什麼事? 邊揾邊食﹐如果不是加稅或加薪﹐從來就不喜歡注意這些社會上的瑣事。一個自閉青年﹐可能從來就沒有在社會上存在的價值。

最後五分鐘的脈博(上)

短篇驚慄 如有類同 實孰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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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腦一陣陣灼熱的脈博傳來﹐打擊著下腦垂體﹐就如喝了枝拔蘭地後醒過來一般難受。一幕幕恍動的畫面在這刻連結起來﹐幾行字實體化過來﹐又好像有兩三個影像幻化成數字﹐反而矇矇糊糊的感覺就切切實實的掩蓋了一切﹐維持不到兩秒﹐黑暗突然又掩沒了他的意識。

馬承東這刻只想可以睜大雙眼﹐也許就會發覺一切是惡夢﹐也許會望見睡在右邊的妻子淑芬﹐可能見到夾在中間五歲大的俊謙﹐但是為何頭會這麼痛?

黑暗﹐無邊的黑暗。

這次見到淑芬在等待他﹐面目雖然有點含糊﹐但不用懷疑面前是這就是妻子﹐地方是在九龍公園罷? 那些青苔滿佈的石牆﹐少經修葺的池溏﹐和那熟識的木椅﹐以前一星期總和淑芬在那裡三﹑四次約會﹐是多久以前的事呢?

那種心跳和現在的心跳﹐是否一樣有力? 不是的﹐當時隨了心跳﹐五藏六腑也會有一種隱隱約約的暗火在燃燒﹐那種緊張到有點反胃的感覺﹐很久也沒嘗過了。

很懷念﹐很懷念﹐真的很想抱擁著妻子﹐有多久沒感到過這種熱戀中愛的瘋狂?

其實承東也知不少朋友告訴他淑芬的樣貌只不過很一般﹐知道歸知道﹐他眼中卻認為淑芬就是完美的代表﹐況且就算樣貌只拿了七十分﹐身段和性格就已足夠令她變成自己心目中的女神。

為什麼這親切的感覺離開得這麼快? 眼前的境像一點也沒變﹐但是剛剛還在渴求的感覺消散得無影無蹤。

「俊謙﹐唔好亂咁走! 」妻子的聲音﹐把他從迷惘之中抽了出來。

這次淑芬的面目很清楚﹐但是不知為何﹐剛才心底還是甜甜密密的滋味﹐變得有點厭惓﹐又不能說是討厭…可以說是喪失了趣味罷。但是看看那雙手臂﹐再看那雙肥腿﹐這根本沒可能是淑芬﹐真的是同一人嗎? 雖然有這樣的懷疑﹐但承東沒有問﹐也不敢去問。

兒子往迷宮的中心走﹐承東也跟了進去﹐四邊的樹欄越走越高﹐難道最近擴建過嗎? 轉了幾個圈﹐也不知道自己走到那裡了﹐向後一看也只見到一遍樹海﹐承東也急起上來﹐見路就跑﹐結果走進了一條直路﹐樹木也高得把天空掩蓋﹐昏昏黑黑的窄路中﹐只見百多米遠處有一個小孩子。

承東叫:「俊謙! 」。

沒有反應。

急急跑過去﹐很疲倦﹐路像很難走﹐感覺就有如在泥沼中前行。結果也見到小孩在他的面前﹐但是那不是他的兒子。還未及作出反應﹐小孩把一個黑色的小盒交到他手中。打開一看﹐是一隻腳掌﹐齊根切斷。奇怪的是一點也沒有吃驚的感覺﹐只覺得熟悉﹐往上一望﹐小孩已經不知所蹤﹐瞥一瞥眼就已經黑得不見眼前事物了。

是記憶﹐看見的是記憶嗎?

這次承東努力集中看著眼前出現的影像。是辦公室嗎?

坐下那廉價吱吱作響的辦工椅﹐見到面前凌亂的書桌﹐和自己的工作證。香港皇家警察。其實也很諷刺﹐自己讀的明明是文化研究﹐但當年畢業後市道欠佳﹐所以自從大學出來後沒多久就在警局打政府工﹐一做就做了四﹑五年﹐後來輾轉就入了重案組。其實也沒做過什麼轟動的大案﹐整理破不了的案子文件等等閒雜事就花了差不多所有時間﹐間中掃掃黃色架部﹐收風撳兩個大檔﹐就算對上頭有個交代了。況且香港嚴重罪案不算多﹐與廉署合力拉幾個白領就可攤開做足半年。

當中最大單就係撞正個大陸劫匪陳永戰﹐駁火間隨手開槍﹐居然流彈式就撞彩打中個犯﹐否則相信也很難這麼快便升了級。

說到最心酸就見一個叫明輝嘅癲仔斬死了全家﹐還只不過是個中學生﹐當夜居然情不自禁的偷偷哭了出來。

另外還有次撞正條女屍﹐又是他的第一次﹐因此印像深刻﹐至今想起還覺得嘔心。那種腐臭的氣味﹐相信一世也會忘不了﹐不過也已是好幾年前的事了。那次之後的兩三個死人﹐也好像變得有點麻木﹐可能是自己的反應遲鈍了。

最近跌在手頭上的﹐卻是「十五刀」這件案﹐真倒霉。

由於為免引起公眾恐慌﹐上頭也對這件事勒令封鎖﹐不得對外透露。因為先後已經發現了兩具屍體﹐死狀太離奇恐怖﹐而且有明顯的連環殺人犯特徵。第一個男性少年被發現得很遲﹐相信在外擺放了整個星期﹐已經開始有點腐爛。第二個也是男性﹐年紀約界乎廿三至廿五歲之間。兩人的死因也是所有肢體關節﹐經過精密的切割然後縫合﹐手腳每個關節﹐頸﹐性器官和腰一共十五刀﹐兩人也沒有任何掙扎過的痕跡﹐相信死亡時兩人也在昏迷狀態。胃液中亦有大量麻藥的痕跡﹐不過屍身經切割後相信被浸過入水﹐沒有什麼外界的事物留下。唯一的線索就是包著赤身的麻布質地特別﹐似乎是人手織成的布料。兩名死者先後也證實了身份﹐第一個是離家出走的十八歲男孩﹐高榮﹐出事之前和家人發生了爭執。第二個卻是起初被認為在國內失蹤的青年﹐李廣益﹐廿五歲﹐本來約了朋友北上﹐到第二天家人和朋友都聯絡不到﹐經四十八小時才正式落案。兩個屍身也有棺木盛載﹐棺板上有半個印得不清楚的指印﹐之外也沒有什麼重要的線索。不知是用怎樣的方法運到墳場的一角給人放下﹐盛載第一具屍體的棺木更放了入墳坑中﹐到原址的擁有者要入土才被發現。當中過情﹐到目前為止﹐暫時還未找到任何目擊證人。

看完第二死者﹐從殮房中走了出來﹐承東深深吸了口氣。天色又有如黑墨般潑下﹐一時間所有影像從又他的瞳孔抽離。

7/26/07

多手多腳


自幼就多手多腳﹐有滿手傷痕作證﹐雕刻刀﹑小刀﹑線桶﹑玻璃﹑焗爐也各自留下過記號。其中有次在美國﹐就連子彈都唔放過﹐照拆可也。當時從朋友得了七﹑八粒Magnum 9mm 的子彈﹐當夜百無了賴﹐便小心奕奕開始拆彈﹐用小鉗﹑指甲鉗﹑小刀﹐交替把彈頭附近的金屬弄開﹐還是有意識把彈頭向外的。大概半小時才弄開了﹐便倒了內面的火藥在紙上。拿支牙簽挑了一小片﹐就放在個燭杯上點燃﹐發覺威力也不是很大﹐就大起膽三﹑四片﹐七﹑八片點。跟著又已不夠趣味﹐便看看剩餘的彈殼﹐見撞針的位置(即圖之5)仍然有個小囊﹐想來也只不過能盛十來片火藥﹐也不該會太利害吧! 雖說不怕﹐還是小心把上面的鐵屈開﹐掛在支鉛筆上﹐退開兩步﹐便把那彈殼掛在蠟燭杯上。又走開七﹑八步﹐等了好幾秒﹐卻沒有反應﹐心想﹐一定是離得太遠﹐熱力不夠集中吧﹐便走回去想調較一下位置。當手臨接觸到支筆﹐就聽見"轟"! 眨眼間﹐燭杯中已熔了藍色的蠟液﹐就激射到滿房也是﹐半徑一米半的範圍也是蠟滴﹐自己的面﹑身﹑地毯﹑連天花(十呎樓底﹐三呎書桌)也是點點藍點。嘻﹐結果也沒什麼損毀﹐就是頭五分鐘連聲音也聽不到﹐半小時內耳朵也嗡嗡作響。剩下的子彈﹐一直到離開搬走才捨得丟掉﹐卻也不敢再打它什麼鬼主意。(再想想﹐其實﹐還劃過筆型弩槍的藍圖﹐就是沒材料。)

7/23/07

書展隨筆

上星期三和倉海君﹑左冷禪去了書展﹐剛剛這星期日和自己家人又走多一遭﹐索性當行遠足﹐練練腳力﹐也同時看看書﹑看看人﹐自得其樂。沒多大的收穫﹐也不想花太多錢買書﹐既無乜什麼特別書要買﹐就在那裡打打書齋﹐看看閒書...看看木工﹑解剖﹐又看看食譜﹐很快就消磨大半天。買了本幾專業講咖啡的書﹐又拾了兩本減價書﹐其實再算入場費加車費﹐計起來和買原價也沒兩樣﹐不過消磨時間得好﹐價錢也不是大前題﹐收益是在心靈上的。

又說不雅嗎? 哈﹐早幾個月想寫的話題也仍在拖﹐還是待有心情才談情說性。好呀﹐如果淫審這次不制造點笑話就反而不夠貫徹始終了﹐人性的醜惡﹐由低等生物滲透出來﹐只不過是笑話。幾個小學學位貪污七十萬﹐由中度智慧的人實現醜惡﹐社會還能指指點點。身家過億﹐在市場佔有率極高的商店要發揮人性的本質﹐哈﹐乖乖的﹐我們學懂了接受。其實開放不開放﹐每個國家也會有兩邊的標準﹐不是什麼新鮮事﹐美國其實在公眾節目對色情也禁得幾過份。"If you suck on a tit the movie gets an R rating. If you hack the tit off with an axe it will be PG." - Jack Nicholson

想得多又如何? 一肚氣又如何? 哈﹐中間仍有不少垃圾書因為這些小事誕下﹐與其怪有垃圾作家﹐倒不如怪有讀者買那些書﹐supply demand 是需要平衡的。也可能只能怪自己品味出了毛病﹐想起倉兄跟我講的一個的笑話﹐話說錢鍾書當年到美國一間圖書館﹐館長努力想炫耀自己美國有多財雄勢大﹐建築如何宏偉﹐藏書如何豐盛。看罷﹐問錢有何感想﹐錢淡淡的答:「我今天才發現世間上我不想看的書原來有那麼多。」而且﹐不同的年紀有不同的要求﹐如果年輕點的﹐看多點垃圾書也不妨﹐但不要偏於一類﹐因為只要看得夠多﹐就自然會學懂過濾多餘的資料。(當然亦不泛看壞腦的...哈!)

上星期四晚五朝﹐花了十三﹑四小時看了一百三十一回小說﹐就是書商吹噓是女版金庸的鄭豐(單看書目就有點...)﹐又只能怪我不懂欣嘗了。也不能說極差﹐就是有點不夠連貫﹐有點飛狐外傳毒手藥王的陰影﹐有些不相干的話題﹐有些離了題的章節﹐多情的不夠多情﹐痴情的也不夠痴情。這麼多人看﹐可能還有可取之處吧? 當然﹐作家的身世經歷絕對能惹起不少好奇的。

7/15/07

書畫展

昨天去了藝術館看書畫展。自己對國畫研究不多﹐看南宋梁楷的雪棧行騎圖頁烏卒卒﹐隨了歷史價值和特有風格﹐短短的時間也看不得出它有哪裡美。還是想看看顏真卿的真跡﹐就算是米芾仿的也值﹐但是看後沒我想像中那麼驚喜。十分喜歡元‧鮮于樞的行書。花了個多小時﹐只找了一支筆﹐一本簿﹐嘗試臨慕一下古人的筆觸。宋徽宗的書法自有他獨特的個人風格﹐也很值一看﹔塊石我就唔多欣嘗﹐劃舊死人石都劃咁耐﹐唔怪得成個國家都劃走咗。

嘻﹐過隔籬到虛白齋的展廳﹐小貓三數隻﹐董其昌﹑祝支山的真跡就沒人看﹐畢竟還是名氣好看得多。少了隔鄰的指指點點﹑聲音﹑佈滿指紋的玻璃﹐才覺真的回到博物館內﹐我下次必定在星期中早點才去﹐看夠三五個鐘。起碼相信就沒有充在行的兩夫婦﹐既無耐性等待﹐吱吱喳喳﹐又要扮有文化...讚印章精美不是問題﹐讚乾隆的印就大有問題﹐乾隆的印簡直就係書畫的一大破壞﹐雞乸咁大個印﹐作品小一點就真係淨係見到佢個印﹐就算是橢圓那個也比平常印的面積大。

下次七月廿三至八月十一有王珣﹑蘇軾﹑米芾﹑趙孟頫的行書作品﹐更不能錯過。

7/11/07

日曆計算術

昨日看過日曆計算2007後﹐便想講講其中道理。起初﹐我確實也覺得有點不可思議﹐但係稔稔下就發覺不外如是。第一次留意到日期的變化﹐已是小學的時候﹐因為年年生日都差不多在考中期試﹐不跌落五﹑六﹑日就實無得玩﹐看了幾年﹐發覺每過一年﹐星期幾便順序推後一日﹐但是後來過多兩年又發覺有不靈的時候﹐嘻﹐還是失望居多。

今天看起來﹐便覺得簡單﹐就是潤年第二十九日作怪﹐其實只要有小學數學程度﹐就足以明白當中玄妙。一年365日﹐而能夠整除7的就只得364﹐那一天便是把星期幾推後一日的原因。亦因四年一潤﹐所以28年就成一個圓滿的週期。例如00年的年碼是0﹐01﹑02﹑03年的年碼也會是1﹑2﹑3 respectively﹐但到了04年﹐由於潤年加了一日﹐因此年碼就是5﹐而不是4﹐一﹑二月卻仍是要用4去計。(也可說﹐年碼在潤年的一﹑二月要減一。) 順延而知﹐04-07的年碼是: 5﹑6﹑0﹑1. 08年不是2﹐而是3﹐08-11的年碼就是3﹑4﹑5﹑6. 如此類推。為了方便計算﹐如過把潤年的年碼記下﹐如00﹑04﹑08﹑12﹑16﹑20﹑24年﹐它的排列必定是:0531642(不用硬記﹐0-6﹐減2減2逆向走)﹐因此2028年的年碼﹐就必定是0﹐2032就是5...如此類推。

年份沒有問題﹐便到月﹐月份日子除七的餘數﹐便是: 6, 2, 2, 5, 0, 3, 5, 1, 4, 6, 2, 4 這系數的來源﹐如何來呢? 月份的日子是: 31, 28, 31, 30, 31, 30, 31, 31, 30, 31, 30, 31. 每個月日子除七的餘數是: 3, 0, 3, 2, 3, 2, 3, 3, 2, 3, 2, 3. 現在想0-6﹐且先不問為何一月是6﹐但6+3日(餘數)﹐便是: 6﹐0﹐1﹐(2)﹐由於二月能整除因此三月的第一日也會和二月第一日落在同一個星期天。三月後﹐2+3日= 2﹐3﹐4﹐(5)﹐ 四月後: 5+2日= 5﹐6﹐(0)﹐五月+3: 0﹐1﹐2﹐(3)...如此類推。

至於日﹐也不用解釋了罷! 以今年為例﹐1月1是星期一﹐年碼+月碼+日碼=(1+6+1)/7=1. 月份第一個數字是6﹐就是要來adjust加完年數後能整除﹐其實如過不是6,也可set過一系列的月數﹐又重新set過年數﹐還能得到同樣效果。第一天由於剛是星期一﹐既可循公式計今天是星期幾:(1+5+11)/7=3﹐甚至既知一月一是星期一﹐月碼已知6=1﹐那麼七月的月碼既是5﹐七月一便會是早一天 = 星期日(0) + 日子餘數11/7=1...(3). 也會有相同答案。

潤年怎計呢? 4除得盡的﹐但又不是100隨得盡的﹐便是潤年。能給400除得盡又是例外﹐因此1900不是﹐但2000是﹔2100不是﹐但2400是。

嘻﹐明白歸明白﹐我卻懶得記這堆數字﹐要扮天才不如看多本書。

7/9/07

時空


係人都知愛因斯坦利害﹐但係有幾利害呢? 係人都知相對論威﹐但相對論又有乜咁威呢? 如果單單在物理上來說﹐歷史就得兩個人係前無古人﹐一個係牛頓﹐基本現代物理就係由佢而來。至於愛因斯坦﹐隨了取代了牛頓的宇宙﹐就差不多對物理每一門都有貢獻。佢一個星期朝九晚五翻工四十個鐘做個文員仔﹐就憑業餘時間﹐在1905年發現時間和空間不是絕對的﹐創造光的量子理論 - 殿定量子物理學的基楚﹐發明計算原子/分之大小的方法﹐解釋了布朗運動﹐並寫了改變世界的相對論﹐後期擴展特別相對論時﹐就寫了個個都識嘅公程式: E=MC²。忘了說﹐這﹐只不過是一年內的成果﹐霍金也只能往邊站。其實霍金可能賣書就最多﹐講貢獻比Heisenberg也不如﹐當然﹐殘而不廢的毅力﹐也是另一種成就。

以上全部也不是新聞﹐在網上一search就有大把愛因斯坦的資料﹐可是最近看一個對他理論驗證的實驗的網頁: Gravity Probe B: Testing Einstein's Universe﹐就看得入神。由於空間和時間也是相對的﹐他把這種可塑性形容為時空。在當中的物質就能扭曲了時空﹐而引力就是曲時空中物質間的產品。(其實寫這兩段﹐發覺真的很難譯﹐嘻﹐我到底明唔明自己寫了什麼?) 好﹐其實個實驗就好簡單: 射粒衛星上天﹐對住粒星﹐再驗證一下時空影響了衛星的角度。講就簡單﹐但係量度嘅係比頭髮更小的距離﹐實行上來就複雜得不得了。


橫跨四十年的實驗﹐今年年尾就有結果。無錯﹐其實可能真係對普遍民生影響不大﹐不過看著人證明宇宙之間的規律﹐看到有人付出一生在找出無乜人理的答案﹐總是使人感動的。Fundamental knowledge, whether it concerns the origins of the Universe, metamorphoses of inanimate matter or the human psyche, determines our ability to evaluate our place in the world, grasp the past and prognosticate the future. The search for knowledge and truth distinguishes human beings from all other living creatures known to us. Ultimately, occasionally in a straightforward, sometimes in a circuitous way, knowledge leads to discoveries, inventions, and applications that change the human condition. The desire for a deeper understanding of the great mysteries of life has defined not only human intellect but also some of the most remarkable human actions and achievements since the dawn of civilization.

嘻﹐還想起件閒事﹐記得小時候看衛斯理﹐還說過在太空站的人時間過得比地球慢﹐不過小說歸小說﹐就算在太空站住六個月﹐和地球相差也只不過0.007秒左右﹐七十年才差一秒﹐絕不能作延年益壽之效。

"One thing I have learned in a long life: that all our science, measured against reality, is primitive and childlike—and yet it is the most precious thing we have." — Albert Einstein

7/7/07

Chomsky Vs. Foucault

Justice Vs. Power - Part 1, Part 2.

Noam Chomsky vs. William F. Buckley - Part 1, Part 2

閉關當中

最近完全無嘢寫﹐因為把所有精神消耗在其他事上。
看著的書引例太多﹐花了很多時間咀嚼。
發覺以前寫下的draft 也寫了四十幾篇﹐但就連執好的心機也沒有。
看到有點像神遊太虛。
可能也在逃避責任。
人性的醜惡﹐現實的扭曲。
我看著別人的瞳孔﹐滲透其中搜索著靈魂。
忽然領悟自閉者為何害怕世界﹐因為別人的眼光可變成批判﹐別人在笑得開心也可有如嘲弄。
嘻﹐有自信﹐其實也可說成無視身旁的存在﹐對價值的肯定﹐就是認為比起來也不算差。
我們也必需莫視某些事情才能活得快樂。
過份自大只是未清楚世界﹐如果一失去依靠的財物或權力﹐可能便會崩潰。
要確實建立便要經過崩潰的歷練。
太多太少也是病態。
想到就寫﹐廢話太多......

昨夜的晚餐滯而不飽﹐現在有點餓。
覺其始終和人性連系得最密切。
滿地廢紙買環保袋。
泳池把女童小腸由肛門扯出。
世界不是今天才開始荒謬。
做自己喜歡的。
做自己能力以內的。
由信念來寫自己的世界。(盲目前進的信念)

Gatsby

相信最近有看過電視就有見過木村拓哉的GATSBY 髮蠟/止汗產品廣告(嘻﹐連旗下產品的價格也即刻相對提升)﹐其實本來也無乜好寫﹐不過也不記得在那聯到下面個video:



看罷﹐只想﹐年輕真好! 哈﹐看到個肥仔有這份膽量﹐只令我想起舒兄。雖然作品不是上上之選﹐不過卻是勇氣可嘉。

6/22/07

經濟分析

香港人﹐講完天氣外就喜歡講股市﹐有些人因為它一夜富貴﹐也有些人因它損手爛腳。最近看了無線特備節目十年中一集"股照炒﹐馬照跑"﹐當中就講到一個補鞋匠如何廿幾歲就風光的有車有樓﹐又如何在失敗後甘於平淡。經濟﹐從來就是數字上的遊戲﹐反映不到現實的經濟狀態﹐個個也知市場過熱﹐但可無端端不勞而獲﹐誰人身處局內也不捨得放手。有些人﹐認為這就是拼博精神﹐但我卻認為很多也只是賭仔心理。如果看過補鼠夾﹐就知道當中的反彈有時是可以致命的﹐不過明知山有虎又如何? 唯有小心奕奕﹐咪點咪點﹐希望不要觸動了機關﹐或打下時不要夾中自己。心情就好似玩jenga, 明知木塔總會跌下﹐但又會一條一條繼續拿下﹐過咗海就神仙。

昨夜看財經報告﹐中央擴大QDII機制﹐容許內地有更多海外投資渠道﹐在本星期五個交易日﹐恆指累積升1300點。時富資產管理聯席董事 - 姚浩然﹐講了幾句好鬼利害"預測":「呢幾日呢個累積升幅呢就比較急D﹐咁所以變咗暫時係二萬二千點之前來講呢﹐確實會有D 阻力㗎﹐咁但係後市方面來講呢﹐我想信有機會係衝上二萬二千點嘅樓上﹐但係是否能夠係企得穩呢個水平來講呢﹐可能就要睇下D資金係會唔會繼續﹐嗯...即係話繼續流入來。」前三句﹐係話因為關口位所以阻住未必會升﹔跟著兩句﹐係遲點仍可能有機會會繼續升﹔最後就係﹐如果有資金流入就會升。我就覺得無論股市是升是跌﹐佢都一定中啦﹐你覺呢? "An economist is an expert who will know tomorrow why the things he predicted yesterday didn't happen today." - Laurence J. Peter

其實這也不是這財經分析人的問題﹐而是我發覺現代很多行業﹐做到某個level﹐就必需對自己的演詞做好套裝備﹐隨了用一大堆jargon令自己變得在行﹐就要無論如何都識補鑊﹐有責任就婉轉卸膊﹐而最最最緊要的還是懂得如何講完等如無講﹐無棱兩可﹐才能立於不敗之地。每個人也對市場同樣帶著樂觀性保守的態度﹐又正在密切留意市場的現有風險﹐如果在未來中央的宏調沒對股市做成巨大的影響﹐資金的流入﹐就必定會令恆指升穿心理關口。過熱的市場﹐當然連帶有泡沫爆破的危機﹐但係大眾對市場仍然有信心﹐得到資金的支持﹐我們還是可審慎地對明天懷著信心的...有危必有機﹐最後還是循例學李超人口吻對各位忠告一句:量力而為﹐還有為自己準備個斬纜價用來止蝕(一般提議是高位的85%)。否則蔡楓華也可變蔡瘋華﹐神童輝也可變神經輝﹐人﹐是否一定要名和利才可以介定到自己的存在價值呢? 嘻﹐再看看﹐可能自己也是講完等於無講﹐寫完等於無寫﹐人生﹐也許就是活在這無奈的重覆當中......

談談天氣說說瘋

上星期五有個中﹑小學嘅老死問我這星期有無興趣去參加個我們那屆的舊生聚會﹐我見得個十零人去﹐都廢事嘥時間(時間本身就必然是拿來浪費的﹐不過我寧可浪費在自己喜歡的事上。)。 十年前可能就會好雀躍﹐但今時今日發覺見班舊同學差不多比見個陌生人更陌生﹐因為連和陌生人說的話題也會像顯得格外牽強。婉拒之後﹐跟著我們便為天氣談了一會。嘻﹐"Don't knock the weather. If it didn't change once in a while, nine out of ten people couldn't start a conversation." - Kin Hubbard.

不過我們不是在談最近的天氣﹐而是談地球暖化的問題﹐。他支持環保﹐和我也對此話題爭論過好幾次﹐甚至間中也有小小火藥味﹐不過我同佢由細識到大嘅老友﹐都唔會計較一兩句口舌之爭。今次他send 了段短片"Interesting Argument About Global Warming"﹐認為這個理論很好﹐選擇環保是最理智的做法。首先﹐聽下去﹐在四個選擇之中﹐似乎選擇環保就最理智。這種運用巴斯卡賭注的考證﹐霎然一看大部份人也必定覺得大條道理﹐不過﹐要先假設環保就能阻止地球暖化﹐又假設了二氧化炭就是暖化的誘因﹐又假設金錢就是解決環境的首要因素(從教育下手?)﹐又假設暖化是種災害(熱帶雨林不見得因為熱就生命受到威脅﹐反而是繁衍出最多生物品種的地方。) 的確﹐如過又不介意第三世界得不到適當發展所傷亡的人命﹐又不介意政府花掉大量資源在未得到證實的假定上﹐環保真的像今時今日的唯一選擇。生存在七﹑八十年代的人﹐不知還記不記得起﹐當時科學家認為地球在冷卻﹐公眾所怕的是冰河時期﹐但現在什麼公司也要環保﹐否則地球就會太熱。

地球暖了﹐這幾年也不用懷疑﹐舊年香港真正凍的時間也不到十來廿日。所懷疑的﹐就是暖化的因由﹐現在普遍的理論是二氧化炭引起的溫室效應﹐但看過BBC 製作的"The Great Global Warming Swindle"後﹐暖化的理論又像多了很多疑點。上次也寫過《PLM 鐵三角》﹐自上次至今﹐又看過最少五﹑六十篇不同的論文﹐報告﹔說實﹐自己既然不是這方面的專家﹐就只能聽聽這些所謂專家的意見。看著兩邊的科學家各有自己的一番道理﹐各方實牙實齒的證據﹐我讀過後只覺"可能如此"和"未可知"。看看歷史以來的溫度:



再看看歷史以來的二氧化炭含量:



也不覺天氣暖了是因為二氧化炭。不要忘記﹐現代人認為工業產生的二氧化炭﹐只佔大氣層中佔的0.038%二氧化炭中的約3%﹐由頭到尾環保團體hardsell 要減少的﹐是少於0.00114%的排氣。而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和 Kyoto Protocol 等團體﹐花掉的人力物力可影響到的大概可能約是100年後有約半度攝氏的差別。但當今天有人質疑環保﹐就彷彿已是觸動了碰不得的話題﹐因為我們現今的社會實在有太多人靠"環保"兩個字揾食。到最終﹐銀紙就是最碰不得的﹐如果你聽到有人說:「這個不是金錢問題﹐而是原則問題。」那麼九成九必定是金錢在作祟。Y2K﹐這條千年蟲﹐自95-96年起累積到01年﹐最後的估計就價值約1-3兆美元﹐單單美國也佔約800億美元。是無中生有的恐慌﹐還是銀紙解決了問題? 其實保育﹑環保﹐本身一點也不是壞事﹐不過所謂環保就越來越過份﹐而且政府也介入越來越多﹐在室外不見人煙的地方食支煙都犯法。

在古代神就代表了社會的權威﹐但現在科學已經構成另一種信念。可能﹐這就是人性﹐活在恐懼之中使生命有了價值﹐好的道理﹐壞的道理﹐總勝過要接受社會沒一定道理。呢個地球真係要到世界末日嗎? 地震﹑龍卷風﹑水災﹑旱災﹑海嘯... 我絕對不相信是的﹐人類一直就生存在一個在活動的星體之上﹐版圖一直就未停止過移動﹐每一刻地球也有千五個雷暴﹐每年也最少有九十個風暴... 暴力﹑破壞﹑混亂。變動﹐就是地球上最穩定的現象。可能﹐地球總有一天不適宜生存﹐因為所有星球也正在死亡。像人生﹐有開始就會有終結。

是世界末日嗎? 不是﹐這﹐就是世界﹐由混沌而開始﹐由混亂作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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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遲點重新整理看過的資料而寫多篇較清淅的文﹐不過又實在不想用這麼多時間。想起能夠淺顯易懂把整件事的來龍去脈交代得清清楚楚的﹐天下間恐怕只得此人:

6/12/07

B & Q

上星期行過個新商場逼餐死(本來也不想去)﹐原來連鋪都未開曬﹐甚至很多地方也未裝修好。裡面開了間和Home Depot有點接近的家居店B&Q﹐講真﹐隨了地點隔涉﹐我覺得有些貨物也不切合本地需要﹐香港有幾多人可以買得起間有花園嘅屋? 佢哋賣lawn product嘅對象是什麼人? 我對香港有無咁大個DIY market極感懷疑。

上面有間叫spotlight 嘅 art, craft & hobbies 鋪﹐我也很懷疑是否能切合市場需求﹐像墨西哥的piñata 都賣﹐在香港又點揾個後園來顆樹去綁隻嘢? 我聽到有些顧客在問做乜連紙紮公仔都有得賣。店內有些油彩對我來說也有吸引力﹐得又只局限於廉價的內陸油彩﹐好些少的意大利﹑法國貨都無。不過又回到地方問題﹐香港彈丸之地﹐在家內劃油畫其實就差不多等同自殺﹐點用turpentine或mineral oil開油﹑洗筆? 唔焗鬼死就奇。

兩間嘢內地貨居多﹐價錢又唔係抵到爛﹐無論交通﹑選擇﹐我暫時對這商場的印像不太好。

6/11/07

祼之罪

祼露是罪行嗎?

大衛像一個十七呎的雕塑﹐在十五世紀﹐由 Michelangelo 以 disegno(*1) 的手法造成﹐也經歷了幾次災難﹔1527年佛羅倫斯暴動中被敲斷左前臂﹐又比雷劈過﹐1991年仲比個痴線佬鑿腳趾﹐每年就有一百二十萬左右的人去看這件作品﹐是件人類藝術歷史上﹐暴光率最高的石像之一(*2)。在文藝復興的時代﹐研究男性胴體也是在研究神﹐因此男性的形態也成為當時藝術的可尋覓的最高點。至於被現代社會評為不雅﹐其實也不只一次﹐97年為了慶祝耶路撒冷為大衛王皇朝的三千週年﹐佛羅倫斯市本來也想送個翻版大衛像﹐但由於色情理由被拒﹐結果就送咗下面呢個著住條裙嘅 Verrocchio 青銅復製大衛像。


教徒其實與其擔心條不足令人興奮雀仔﹐不如先擔心一下這個以色列王的為人﹐關於大衛王的故事多出於撒母耳記(上﹑下)﹑列王記(上﹑下)﹐他大約三十歲就被封為王﹐管治了Israel﹑Syria﹑Jordan 一帶以及可能更廣的版圖。大衛有八個妻子(當然同佢個仔就無得比(*3))﹐最後的那個Bathsheba(她的身世卻有出入(*4))卻是偷回來的﹐首先就偷窺﹐看完她出浴後﹐就跟著和她偷情。甚至後來因為這個情人有了自己的骨肉﹐就用計把她原來的丈夫(*5)謀殺了﹐再而佔為己有。放心﹐神是大公無私的﹐因為大衛的錯﹐這個孽種出生不到幾天﹐神就用重疾使之夭折(依天主教說墮胎是不成的﹐因此如果是孽種﹐大應生出來後才掟死﹐相信才大快神心)。David 隨了正式八個妻子﹐在外也和不少女人誕下兒女﹐大衛後來在內戰中殺了叛變的兒子Absalom ﹐他和Maachah 誕下的女兒Tamar 就給他和Ahinoam 所生的兒子Amnon 強姦了。以下四幅﹐也是描繪Bathsheba出浴的油畫。

左: Bathsheba at the Bath, Sebastiano Ricci, 1720's. 右: Bathsheba in her Bath, Sebastiano Ricci, c 1725.
這兩幅也屬十七世紀同一個作家的手筆。不過兩幅給人的感覺也很不同﹐第二幅小心看﹐還會在對面欄杆見到偷窺的大衛。而托盤的女侍頭部也明顯被修改過﹐背後的黑雲也是為了掩飾改動才加上的。舊作雖然仔細﹐但光線的對比第二幅就吸引得多。


左: Bathsheba at her bath, Cornelis Cornelisz. van Haarlem (1562-1638), 1594年作品, 油畫.右: Bathsheba, Paul Cezanne, 1885-90年間作品, 油畫, Musee Granet.
十五世紀中女性也多了份圓潤的感覺﹐其實覺得這幅過於灰暗﹐動作又有點不自然。嘻﹐至於隔籬這幅抽象式的作品﹐我就未有足夠的藝術情操去懂得欣賞。隨了題目﹐我也不知該如何把這後印像派畫像聯想到主角身上。


左: Baigneuse, Etienne-Maurice Falconet, 1757-60年間作品, 81cm高石像. 右: Baigneuse, Joseph-Charles Marin, 1803-05作品, 白大理石雕塑, 在Louvre Museum.



看著上面兩個出浴雕像的照片﹐看著這兩幅不同角度的 Venus de Milo 照片﹐可否令人聯想到性﹐是可以的吧。有些人認為藝術只不過在模仿現實﹐有些人認為只是藝術家捕捉自己眼中的剎那人性﹐無論是怎樣﹐我們作為觀眾的﹐眼中隨了吸收別人投射的境像﹐也會隨著自己的主觀﹐看見自己想見的東西。世上虛偽的人就是那麼多﹐連自己的身體也不敢面對﹐活在對道德的誤解當中﹐心內有了邪惡﹐眼中便能看見邪惡。一見到肉體就想起性﹐一見到胸部就是色情﹐沒辦法﹐人性內心的邪惡﹐就是如此沒法抹淨。

美國大法官Robert Jackson說過: "The price of freedom of religion, or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is that we must put up with a good deal of rubbish." 自由﹐本身就存在著自我矛盾。無論是少數人在忍受著多數的笨蛋﹐還是多數的笨蛋也忍受另外多數的笨蛋﹐每個人能做的就是活在這荒謬當中﹐嘻﹐如 Einstein 所說: "Only two things are infinite, the universe and human stupidity, and I'm not sure about the former." 對著每天大叫自由萬歲﹐爭取民主的人﹐我卻只能引這句作結: "People demand freedom of speech as a compensation for the freedom of thought which they seldom use." - Søren Kierkegaard

(到這裡﹐大概用了為了寫這文章所存圖片的三份一。其實很多想寫的部份也未能觸及﹐哈﹐也是眼高手低的原故吧﹐為免被人投訴不雅﹐寫未出便不要寫﹐齋看看畫﹐也是番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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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Disegno is the design, usually in the form of a drawing, that the artist had in mind before beginning to carve or paint their work. The concept of disegno is related to the inspiration of the artist and their imagination.
*2: Some suggest the head and hands were created larger to represent thinking with the brain and working with the hands, while the genitals were created smaller to imply that David was not allowing himself to make decisions with pleasure in mind. 其實我覺得是人想得太多了﹐就算更好更偉大的雕塑家也是人﹐人就是會給自己的視感欺騙。有時因為工作時所處的角度﹐便很容易構成誤差﹐可能在小件的作品較難發覺﹐不過如果在大件的作品便易生問題。但就算後來發覺了﹐也很難叫作家一下子放棄之前付出了的工程。
*3: (1Kings 11:3) "And he had seven hundred wives, princesses, and three hundred concubines: and his wives turned away his heart. "
*4: (2 Samuel 11:3) "And David sent and enquired after the woman. And one said, Is not this Bathsheba, the daughter of Eliam, the wife of Uriah the Hittite?"
(1 Chronicles 3:5) "And these were born unto him in Jerusalem; Shimea, and Shobab, and Nathan, and Solomon, four, of Bathshua the daughter of Ammiel:"
*5: 他的丈夫Uriah the Hittite﹐應該算是外地人﹐Hittites (also Hethites) and Children of Heth, translating Hebrew חתי HTY and בני-חת BNY-HT are the second of the eleven Canaanite nations in the Hebrew Bible. 在創世記賣過地給Abraham的民族﹐在出埃及記33﹑34被天使驅逐的民族﹐又在 Deuteronomy 20:17 被認為是該滅掉的民族﹐在(1Kings 11:1)那族的女子就也為所羅門所愛﹐據考證是屬現今土耳其一帶的印歐系民族。在歷史和聖經上仍對這個民族有所爭議。

6/7/07

尋找美麗

由個幾星期前看了句簡單的問題:「甚麼屬不雅?」就一直在想﹐甚麼是美﹐甚麼是不美? 單單要爭論那樣東西才能算是美﹐那樣不美﹐就已經難乎其難﹐何況「不雅」隨了在美感的評價外﹐又注入了道德的價值﹐牽涉了價值觀的﹐就更是沒有結論。因為支持不同意見的人也大可各執一詞﹐至死方休。對將來來說﹐我已經知道是個沒完沒了的話題﹐不過對於短暫的一刻﹐究竟可不可以找尋個方法去界定「美」這回事呢? 在公眾可否有個易被接受﹐又較接近事實的公義呢? 於是﹐就在心內不斷轉出各樣古怪的念頭﹐看著些書本﹑文章﹑油畫﹑祼像﹑藝術品﹐嘗試在不同的作品中得到啟發...心想﹐就算尋不到真理﹐起碼也總算在思想上﹑視覺上享受了﹐隨了時間外也沒什麼大損失﹐因此結論已經不是我關注的問題。

人﹐普遍也愛"美"﹐有些東西比說玫瑰﹐可能你問一百人﹐相信最少也會有七﹑八成人同意它是美的。但如果你問為何是美﹐要解釋有怎樣的條件才算是美﹐我相信能夠解答的人不多﹐也無一定的標準答案﹐可能最簡單貼切的答案就是:「喜歡﹐所以就美。」我想了很久﹐怎樣才可公平一點開始寫這個題目呢? 決定以一天短短個零鐘內﹐所看的﹐所想的事故來做個開端:《接受﹑忍受﹑難受》。公平嗎? 一點也不公平﹐純緒是我個人對外界的評價。因為﹐人﹐只要一接觸到社會﹐就會不斷對身邊的事作出評價﹐特別在﹐自己通常是最易受到豁免的 (我就見過兩件豬扒在地鐵公然討論邊個邊個明星姐仔唔夠靚﹐問你死未? 當然﹐可能是我的主觀矇蔽了她們的美感﹔不過﹐我想信佢哋都可以矇蔽不少人。唔好笑﹐你點知唔係你? 哈! 不過又不用踩我﹐我也不是什麼靚仔﹐最近也討厭鏡中出現的那個麻甩佬。) 喜歡批評﹐可能因為批評的同時也反影著一種對自我價值肯定的作用。

哈﹐當想到人其實連自己的存在也未能確實﹐對自己的認知也很有限﹐就想去解決社會對外界應如何判斷。內心在此也先對自己的愚蠢笑了一會﹐跟著就笑自己柏拉圖式的無知(所知亦有限﹐故亦忠於此)。最近﹐自己打開想寫的話題越來越簡單﹐也越來越難寫(加埋懶﹐就嘔極都嘔唔出篇文)﹐像寫一文時﹐其實對社會﹑法制﹑傳統﹑道德﹑教育﹑藝術... 千絲萬縷都一一想過﹐明明就是有牽連﹐但是越想就是越迷糊。藝術﹐應該如 Wittgenstein 式的開放﹐認為藝術是一切文化社會開放平臺的思想概念交合﹔或是該如 Plato 對藝術之否定﹐認為藝術是虛假而不能達到理性的。又或如 Freud 或 Marcuse﹐認為只不過是抽離現實的幻想﹔Freud 甚至又計埋落性和暴力受抑壓條數度﹐是忘了現實的享受。

其實寫這篇文章也只不過一時興之所至﹐不過這個「興之所至」的"興"字﹐也就是問題的核心﹐甚麼動力在推動人類不斷追尋藝術這行為呢? 是有意識或無意識﹐是表達還是含蓄﹐是解放還是抑制﹐還是通通只不過是巧合? 開始時﹐想從人類的快樂處著手﹐寫藝術的行為﹑價值(*1)﹐但除了越寫越長﹐牽連也越來越廣﹐再牽涉入經濟﹑政治的原素﹐頓感有心無力。藝術既粉飾著不少沉悶的人生﹐也可以滋潤心靈。不過藝術就是花時間﹐使我想起 Mark Twain 寫過這句"A classic is something that everybody wants to have read and nobody wants to read." 至於創造藝術對自己心靈上的價值﹐還有在市場上的實質價值。我想這句最能夠表達: "Nothing is more useful than water; but it will purchase scarce anything; scarce anything can be had in exchange for it. A diamond, on the contrary, has scarce any value in use; but a very great quantity of other goods may frequently be had in exchange for it." – Adam Smith,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當然﹐Adam Smith那時代又怎會估唔到﹐在現金社會﹐賣水都可以賺到買鑽石。) 因此﹐藝術家不死﹐便很少能成為名畫(因此﹐無論我多喜歡﹐我也放棄追求藝術)。到最終﹐看到這篇 birgit 的文﹐還是覺得做小朋友容易:「喜歡﹐所以就美。」

(由於開頭想得過多﹐現今把很多沉悶的理論刪去﹐把另外寫關於畫﹑裸體﹑藝術上的道德的部份另外編輯﹐等到下次心血來潮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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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lato 嘗試以利己主義 Egoism 去解釋﹐認為人類所有行為也是出於self-interest的動機﹐而在The Republic當中更認為個人的interest 和社會的 interest 也該是相同的。Thomas Hobbes 在 The Leviathan 一書中﹐就認為我們每個有選擇性的行為當中﹐也多少會對自己有點利益﹐否決了利他主義 Altruism 的存在﹐因此Hobbes 其實也可算是享樂主義 Hedonism 的支持者。不過如果拿半世紀後的John Locke 比較一下﹐他們對權力的出發點卻有不同﹐在不相同的政治體系。Hedonism 是 Epicurus(341-270BC) 提起的﹐如果當時科學已有今天的發達﹐會否他也會仍然把"性"列為不需要的天然渴求? 十九世紀﹐Jeremy Bentham, John Stuart Mill 把公元前的希臘享樂主義和社會接軌﹐形成了功利主義﹐認為人的選擇認該要令社會大多數的人得益/得到快樂。但當多數人的利益和個人利益發生了衝突﹐會否因為因為人數多就剝奪了少數人的基本權利?

6/1/07

接受﹑忍受﹑難受

前天外出﹐在巴士上經過灣仔﹐過了警署幾條街﹐從上層看到街邊有個送貨赤著上身﹑搭住條毛巾嘅肥呀伯﹐倚在貨上坐﹐見他的眼光隨著一個剛出大廈的少女﹐目不轉睛﹑垂涎欲滴般看著牛仔短裙下的雙腿。過多幾個街口﹐我見坐我前面個四十鬆嘅四眼佬側目注視﹐擰晒頭咁望條街﹐隨他的目光看過去﹐是個穿了灰色短裙﹑化了過濃艷妝的少女(其實一般香港女性的complexion﹐也不適合化藍色的妝)。人﹐自小便會被灌輸審美的標準﹐要去界定美或不美﹐或多或少﹐也是由能夠接觸什麼而影響。我印像之中﹐自己人生中第一次對「美」這種價值觀有清淅記憶/感覺/判斷是剛剛讀幼稚園﹐當時有幅貓的圖畫要回家填顏色﹐我好像拿起鮮艷的紅色就想油﹐那時母親提議了藍色不是更好嗎? 又印了兩幅﹐劃了不同的顏色﹐給我比較﹐那時﹐是種突然的喜悅﹐想﹐說﹐真美﹔可能因此﹐也較愛藍。

在金鐘高等法院下了車﹐然後就轉乘地鐵到銅鑼灣﹐一落到地鐵站內﹐就見個瘋漢在大堂橫過﹐雖然最少也有五米距離﹐但是鼻子還是拾了他走過的氣味痕跡﹐令人厭惡的油垢﹑尿齷味﹐想起篇舊文。講真莫說接納﹐接近我也是不敢的﹐對住這類"神人"﹐就唯有敬而遠之。說開話來﹐他可對社會做成的傷害﹐也不過幾米範圍﹐遠遠比一兩個白痴高官的少。雖然搭地鐵僅僅短短的兩個站﹐不過入到車廂後﹐又有個基督徒用他的手提通話為我提供娛樂﹐大意大概是: 他打了個電話給個女性﹐又話他們的對話是屬靈的恩賜(擺明就溝女啦!)。跟著又用尖聲刺耳的八婆口吻﹐在說人長短﹐我臨落車時﹐聽了句精警到爆嘅評語: 「其實呀﹐有好多同事呀﹐成日講埋晒的無聊嘢﹐唔係淨係無聊咁簡單㗎。其實佢哋唔知咋﹐佢哋講嘅嘢係好多負面嘅訊息㗎。我都稔﹐唔好以為無聊就無害先得㗎﹐因為佢哋D 負面訊息已經好似針咁﹐係咁插埋來﹐傷害住我哋嘅屬靈...」我瞟了他一眼便下車﹐對他笑了一下﹐自己心想﹐原來現在的所謂信了教﹐個人心靈的純潔﹐是要由攻擊他人開始﹐難怪社會越來越不能包容了。

5/25/07

刑使書

1:1 首先﹐這篇不是故事﹐而是歷史﹐是歷史。1:2 是歷史。

1:3 發生在比你所知的聖經更久遠的年代﹐在神的使者畢雅身上﹐年份也被遺忘。1:4 在那個時代﹐世界是黑暗的﹐但因為神給了光﹐所以你們才可活。

1:5 你可能會懷疑﹐這麼久遠的一回事﹐我怎麼能夠知道﹐不過不要懷疑。1:6 因為這就是神給我的恩賜﹐我就是神的轉生﹐光的化身﹐使我能夠看見人的前世﹑今生﹑後世﹐和至永恆的時空。1:7 這也是神借我的手﹐要我寫給你們看的﹐因此我的每句話也是老少咸宜的﹐請大家如果聽見我的道﹐就為我作見證﹐要向世人宏傳神的恩典是如何偉大。1:8 是全能的神﹐是無所不在的神。1:9 我給你說這個受到神恩的凡人畢雅的事故﹐現在已成為神身邊的先知。1:11 感謝神給了我無限的知慧﹐給你們轉述身作邪惡的下場。1:10 你們能看到﹐就是因為神愛著你﹐要你聽我的道﹐聽我的教誨﹐受我的蹂躪。1:12 我就是給你恩慰﹑快樂﹑滿足的根源﹐我是你唯一要信的﹐我就是永恆的真理。

2:1 神的使者"畢雅"未得到神的恩寵前﹐也是個凡俗中掙扎的罪人。他未得到打救前﹐仍是充滿罪惡的。2:2 未成先知的前一個月﹐有天晚上﹐他感到煩燥不安﹐於是到廚房拿了碗水﹐喝過後﹐仍然抑壓不到那團邪惡的熱火在他的下體滾動翻騰﹐又不想把熟睡的妻子吵醒﹐於是他走入後園的小屋。2:3 入到小屋﹐他先把她的頸環解開﹐輕輕拖到隔鄰草蓆上﹐在她的八個兒子面前輕輕啜弄她的乳暈﹐她在昏黃的油燈影射下﹐膚色更顯得白裡透紅。2:4 畢雅沒理會那些兒子飢餓的泣訴﹐獨自一個貪婪的吞噬著鮮甜的乳汁﹐她亦因為他粗壯雙手的撫弄﹐和挬弄著她的私處而興奮起來﹐開始從陰蒂分泌出潤滑的汁液。2:5 她自然的轉一轉身﹐把頭倚在木階之上﹐輾轉中發出低聲但亢奮的呻吟。2:6 畢雅再也按耐不住﹐把她按在地上﹐從後面插入勃起了的陰莖﹐開始一抽一插有節奏的幹起來。2:8 良久畢雅也未能完事﹐嫌她的陰道太寬鬆了﹐於是走到附近的木棚﹐揪了她半歲的兒子出來﹐放到他母親的身旁﹐不由分說便把粗壯的陽具插入兒子的後門。2:9 可憐痛得兒子呼天搶地的嚎哭﹐他的母親﹐反而妒嫉兒子把她的快樂搶走﹐笨重賭氣的走到一旁。2:10 兒子既然無力反抗﹐也唯有讓畢雅大力的抽插著發洩﹐最後更把他的精液射在他的嘴裡﹐也昏了過去。2:11 神見畢雅犯了如此大罪﹐十分震怒﹐當夜便用雷劈死畢雅豬欄裡的母豬和他的兒子﹐因為她和她兒子的淫亂﹐使畢雅迷失了心志。2:12 更用天火把她和她兒子燒成燒肉和乳豬。

3:1 畢雅早上知道後因此哭了一會﹐卻無奈噬著他昨夜情人的骨頭去上班﹐他身為刑場的劊子手﹐承擔著很大的壓力。3:2 做他這行是子承父業的﹐因為當時已經有問責制度﹐如過在他手下凌遲處死的人在三天之內死掉﹐他便會受著同樣的刑罰下被處死。3:3 因此他雖然是性格粗豪﹐下刀卻是一點也不敢怠慢。3:4 這天刑場上是他的親舅父﹐也是個做劊子手的人﹐就是因為上次不忍心好官被處死﹐下手一顫﹐不能執行三日之刑﹐今天便無辜被定罪。3:5 他舅父為免九族連誅﹐唯有接受殘酷的宿命﹐幸好也不是重犯﹐一天便能了事。3:6 畢雅知道工作不能有誤﹐便先把舅父脫得精光綁在木架之上﹐為免因為他的說話﹐令更多人受害﹐先把他的舌根割了淺淺一刀﹐為免犯人的掙扎而使失血過多﹐慣性也先把他的手腳根挑斷﹐也因為要犯人受盡折磨﹐便要把他的眼皮割開﹐使其不能閉目。3:7 畢雅雖然心裡傷痛﹐但為了家族百多人的安危﹐只能夠小心的幹下去。3:8 於是他把一張漁網張在舅父身上﹐先從胸部開始,把乳頭割去,然後割胸肌﹐由於是男性犯人,跟著慢慢割他的生殖器。然後輪到大腿、雙臂、腹肌、臀部﹐最後割面孔。3:9 下刀的時候助手負責報告刀數,割下來的皮肉,放在桌上排列出來等待驗查;但亦有丟到地上,甚至是賣給旁觀的群眾。3:10 有時﹐凌遲以後更會再以利刃臬首,再用巨斧剉屍。













4:1 神知道後﹐又大為震怒﹐於是降下霜雪﹐再以蝗蟲食盡糧食﹐又降天使殺了所有長子和初生。4:2 畢雅雖無害死家人﹐但結果因為他的罪惡﹐使更多的人活生生餓死了。4:3 不過不用為那些生命覺得可惜﹐因為只要神認為人有罪﹐無論是水浸﹑火燒﹑油炸﹐也必定是他們罪有應得的。4:4 因為神的光明﹐你們才生﹐你們要感激他全能的偉大。4:5 畢雅知道了神的憤怒﹐把自己最心愛的親生兒子"愛爾殺"拖上山頂去獻給神﹐用利刀割開肚子。4:6 突然有天使到來﹐見兒子奄奄一息﹐說:"對不起﹐我遲到了。" 便走了。4:7 本來神安排作祭的山羊也出現﹐畢雅十分懊悔﹐也把山羊割開了頸用以拜祭兒子。4:8 那知天使回來又說:"神見了你的真誠﹐已用山羊來變成你的兒子。" 4:9 結果畢雅對著兩個同是兒子的屍身﹐一個開肚﹐一個割頸。4:10 畢雅突然感到完來神真的是無所不為。4:11 畢雅逼於無奈﹐又感到神力量的偉大﹐於是誠心禱告﹐要求獲得神的赦罪。4:12 神不但原諒畢雅所作的惡﹐還給他作為使者﹐用來聚集門徒﹐負責攻擊不信神的惡徒。

5:1 因此﹐你們就應該服從你們的神﹐你們就應該知道不該邪惡﹑姦淫﹑亂倫﹑雜交﹑獸交﹑殺人﹑和同性的人睡及做不應的事﹐否則你們就會像畢雅一樣受到神的責罰......5:2 福音是﹐只要悔過﹐就能獲得赦免。5:3 我昨天去完廁所﹐沖了四次仍然有條異常的屎沖不去﹐這必定是神的啟示﹐要我為祂傳祂的永恆真理。5:4 一手執巨柱﹐一手執水柱﹐承矇神的眷顧﹐借我的手帶給你們祂的旨意。5:5 我﹐深信神的偉大﹐因為我信﹐就能得祂的豁免。5:6 如果你的各樣也合我心意﹐我也可賜給你神的精元﹐把神的精元射到你面上。

5/22/07

言論‧行為‧思想

當然﹐每個人想的﹑說的和做的﹐也是很複雜的決斷﹐我們也不能知道我們許多奇怪的念頭從何而來﹐想到的又未必會說﹐說了的又未必會做﹐就算做了的又未必細想過。我其實寫這篇﹐只是很狹義寫自己看見香港近年司法制度的想法。看到人奇怪的行為和言論﹐鉤起無閒的暇想。

93年﹐當時所謂互聯網﹐寄封信幾K 嘅 information 真係無限驚喜! 曾經有個由小學就識嘅同學﹐話從此以後我們便可天天寫信﹐不過現實又怎會如此神心﹐結果幾年咪又係得嗰兩﹑三封。剛開始有ICQ的時候﹐很多人也沉迷於虛擬的對話當中﹐三唔識七﹐一拍即合﹐說說無聊事﹐給心靈一點慰籍﹔但到現在﹐明知多年好友就在兩秒隔籬﹐見住佢得閒﹐亦敷衍兩句就算。98年﹐用56K 嘅dial-up modem﹐和蘇聯還用著8-9K 的教師炫耀。早期的互聯網是個垃圾缸﹐但珍貴的資料卻任意的交流﹐百家爭鳴﹐幾個月可能又做種新的語言﹐擴展神速﹐製造了不少神話﹑夢想﹑希望。自從科技經濟泡沫爆破﹐似乎人已經見到可發展的邊緣﹐因為隨了更方便﹑更輕巧﹑更快﹐人性始終也是停留在同一階段﹐科技﹐沒令人更聰明﹐沒令社會更和諧。找尋資料的確是快了準了﹐不過一向我也不同意把"Knowledge is power"這句應用在互聯網上﹐因為其實方便了的是information flow﹐電話費是平了﹐但絕不能因科技進步便能使蠢人因此而聰明過來。

我感到﹐虛擬世界現在正再和現實接軌﹐兩個世界的接觸點正在溶合﹐而每當時移世逆要作出變遷之前﹐就會有犧牲者。5月20號星期日14歲少年﹐因在網上自稱會員被香港警察逮補﹐突然有幾分感概。一是﹐在我十四歲時﹐曉用電腦已是很好學。那幾年還在用Q&A(86,87吧?)﹐logo等原始程式﹐說實當時喜歡的還不是遊戲? 今天到個個會用電腦啦﹐又不是用來做無聊事? 好好生命卻在浪費。二是﹐到底網上的自由度仍有多大呢? 今天﹐政府用《社團條例》去檢控在網上自稱三合會會員的少年﹐如果基於嚴重罪案﹐例如侵犯了《刑事罪行條例》﹑《侵害人身罪條例》﹑《火器及彈藥條例》﹑《航空保安條例》等﹐侵犯對大眾的安全﹐其實也無話可說。不過最近言論和行為也被收窄﹐我有點擔憂會因此牽引興起文字獄﹐在網上差不多無乜不能構成新的罪案﹑新的檢控。

首先﹐在法律上罪行的界定﹐除了犯罪的行為Actus reus﹐還有犯罪思想/動機Mens rea。因為譬如神經失常斬死人﹐行為是必然受譴責的﹐但是卻沒有什麼犯罪的思想。 Intention, Knowledge, Recklessness/ Willful Blindness, Negligence﹐都可構成動機﹐而且"Ignorantia juris non excusat" 無知並不是解釋﹐但是法例這麼多﹐作為the normal person﹐是否真的要去遵從所有繁亂不堪﹐屢屢創新的白痴新法例? 現在的問題就是﹐香港要執行全世界也不執行的法律﹐突然道德急速颷升﹐個個都要做聖人﹐真係唔準食煙唔準講粗口﹐人人要做乖學生﹔法例﹑版權等等問題﹐又要走在世界的尖端。現在連說"性"這話題﹐如果不是在官方肯定的神聖組職所介定的框框內﹐也分分鐘監都有得坐。

就如吸煙﹐一條屋村十幾萬人﹐猶其貧窮區的人吸煙更多﹐劃個不足十平方呎的監倉去滿足上萬煙民﹐卻要三百幾人去執行港九新界的規控。上個月聽到有涉及此例的議員因此在酒樓被打﹐雖然不同意暴力行為﹐卻十分體諒那股谷住道氣的感覺(我一個月先平均食一包﹐對我個人來說影響不大﹐不過法例卻使我極為反感)。又好像 CHAN NAI MING v. HKSAR 1,2,3﹐又無端端要成為全球首宗bt侵權案件。當時曾蔭權剛到美國﹐我覺得以時間的巧合性來說可構成政治目的﹐總要找個人開刀﹔和朋友談論﹐他們認為司法獨立﹐我卻總相信行為背後也總有目的﹐尤其政治﹐是沒有什麼是巧合的。「快閃強姦黨」,被控行為不檢,被法院判罰社會服務令。 有人想炸毀「迪迪尼」,有人供詳細製造炸彈的方法,兩人先後被警方檢控。不過鹹濕相片三幅都要罰錢留案底﹐就已經到了一個荒謬到令人吃驚的地步﹐我們又回到inquisition的黑暗時代嗎? 海關美其名成立了「保護知識產權大聯盟」(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rotection Alliance) ﹐但是動用到小至九歲的幼童去監察網上侵權?!? 我看到這段新聞心底一沉﹐彷彿看見文革時期的批鬥﹐這個社會在做什麼? 做了什麼? 以上有些人確實觸犯條例﹐另外一些卻明顯在吹水﹐過濾技術越來越先進﹐我突然有個很恐怖的想法﹐如果描述自己一時犯罪的意欲就能定罪﹐我想﹐差不多每個人都犯了法﹑犯過法﹐只差在有沒有用文字表達出來﹐作為呈堂證供。香港法例第523章:外層空間條例﹐連太空都管埋﹐是否如果發表想放個炸彈出太空﹐無論能力是否可行﹐就也已構成罪行? 是否不論是誰﹐如果在網上發洩情緒﹐例如發表想除/殺去某某衰人﹐便最少也可用第200章第24條恐嚇罪﹐判罰款$2000及監禁2年以下的刑罰(最高五年)。就如中大學生只要發表有過想人獸交的念頭﹐就可觸犯到Section 118L被判$50,000或監禁十年以下的刑責﹐無目的行街要告遊蕩﹐又有何不可? 390-2的淫審﹑廣管﹑電檢是否香港人多錢到無地方洗﹐要做些擾民的基建﹐以昭港人的道德走在世界最前?

講道德﹐看宗教團體發表"批評不等於打壓"等荒謬言論﹐"你唔係唔可以發表另類言論﹐我們尊重自由﹐但你要在個沒人看得到﹑聽得見的地方發表。" 這種道理還可視作真理﹐"The most perfidious way of harming a cause consists of defending it deliberately with faulty arguments." -Nietzsche

還有﹐順帶看到"第1109章 - 香港中文大學條例 附表1:香港中文大學規程內規程第25條﹐第4節. 每名學生均須接受香港中文大學的紀律管制。及第7節. 香港中文大學可設有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其章程須經大學校董會批准。" 似乎校方也要對學生會發表的言論負上刑責。哈﹐如果不是讀到第154章 - 文武廟條例﹐還不知原來文武廟的老闆是東華三院。